本人在上海一公司上班,交的浙江社保公积金,合同也是浙江注册的公司。从2017.9.22签的合同,到2018.5.31写的离职报告。工作时间做六休一(9小时,其中1小时吃饭)。国家规定节日的三倍工资给了,就是超的工时没付,我想知道怎么算这个加班工资是多少? 请有知识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