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已撤销的行政文书还有效吗?

如题所述

行政诉讼中,一般情况下,原告撤诉后又以同一理由再起诉的,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撤诉不是出于原告的真实意愿,那么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将原裁定撤销后才能对原诉重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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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1
你已经撤销了,就。就应该是。但是他会一定存在档案里的。这个是。不能撤销的。所以。也不一定,你应该到有关部门问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