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如题所述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

扩展资料: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养老金待遇,一般采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办法,即:过渡性养老金=职工本人退休前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4%×建立个人帐户前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建立个人帐户前本人缴费年限系指各地、州、市按湘政发[1995]18号文件规定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按足年计)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办法:用1995年至退休当年职工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分别对应除以1994年至本人退休前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得出每年的指数;将每年指数相加,除以1994年至本人退休前一年的缴费年数,得出平均指数。

再用平均指数乘以职工本人退休前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即得出本人退休前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公式为: S=C1/N×[(X0/C1)+(X1/C2)+……(Xn/Cn)]——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N——企业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1994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N从1994年算起;1994年后参加工作的职工,N为其实际应缴费年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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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2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依据是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文件。

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职工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扩展资料

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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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0-19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实际上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视作已经缴费的年限。因为职工没有缴费,也就不存在计算缴费基数的问题。
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基本养老金,分为两部分:
一、基础养老金
计算基础养老金时,按照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计算的,计算公示如下: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1%;
二、过渡性养老金
因为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际缴费,个人账户没有储存额,也就那样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了公平,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发放办法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制定的办法执行。
以重庆市为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4%(计算系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12-07

一、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二、只要缴够了养老保险最低年限,可以不再交退休后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实际缴费年限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年限,不应与职工所在企业的缴费情况联系在一起。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把实际缴费年限与企业的缴费情况挂钩,规定若企业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则不计算该企业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这种做法侵害了职工个人的利益。

职工个人必须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若是非足额缴纳,欠缴年限暂时不能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待职工补齐欠缴本金和利息后方能计算。

文革”期间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时间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有些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作的职工,将工作时间折算为连续工龄,可视同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视同缴费年限

第4个回答  2007-09-01
78-90为视同交费年限..到92年之前,需要补交...

且..78-90这期间你参加工作,要按视同交费的规定确认..比如有招工手续等,在档案里..提档案到社保局审查.如果是临聘人员,各地政策不一..需要具体咨询..

假设你78-90为视同交费年限,到今,你合计视同缴费年限为13+15=28年..如果自己把那两年补交了,则就总的视同缴费年限为30年.

于是你以后领的时候,按1元/1年的规定,你每月将多领30元..建议你补交了.两年虽然不多..

但很多调资标准经常恰好顶到视同缴费年限30年这里.比如视同缴费年限30以上的加**元,30年以下一般不加//少了这两年,你可就吃亏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