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停职留薪标准计算具体方法

工伤期间治疗留薪期,公司给我发放工资是按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中是以扣除社保及税后的平均数,例如计算出平均12个月基数为8000,按这个标准来发放工伤期间治疗留薪工资到手是7500多一点(此时发放工资为再次扣除社保和个人所得税)
目前工资已发,这样计算出来到手工资已低于原平均数,请问这样发放的工资是正确算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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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受伤前待遇,具体规定咨询参保的社保局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