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调岗不满意,提出离职,可以得到赔偿吗?

我今年9月份入职一家民营公司,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3个月内,公司要精简人员,上司跟我沟通,要给我调岗,我不同意,口头上提出辞职。根据规定,试用期内离职只需要提前3天申请。上司以工作内容多为由,拖了我十多天才让我走。在这过程中产生了如下疑问:
1、我是否算主动离职?我个人认为,我不接受调岗的后果就只有被辞退,但是我又没有提书面申请,那么我是算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
2、如果是被动离职的话,因为在试用期内,可以得到补偿吗,补偿金怎么算?
3、遇到这种以调岗唯由,变相逼迫员工离职,要怎么做?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劳动者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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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6

试用期内辞职,要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吗?

第2个回答  2012-11-15
原则:在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以不能满足岗位要求或其他理由离职或结束试用。不需承担责任。
1.如果领导让你调动岗位,你不同意,他们不能请求,但是在试用结束时,找一个理由结束,也是可以的。
2.你不同意调动岗位,也可以算合法理由结束试用期,离开。
3.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提出理由辞退对方(找理由很简单,不能胜任工作),不必赔偿,所以,试用期内的处理都很简单。

结论:不管是那方提出辞退对方,都不需要赔偿,最好是有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