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业人士,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们厂写字楼在南山,去年3月在公明新成立了一个工厂,我于去年9月底入职到公明工厂,现在公司准备把工厂搬到湖北,因老板在湖北新建了一个工业园。所以我想请问一下,按照劳动法规定,我们如果不愿意跟着工厂去湖北的话,工厂是不是应该赔偿我们?
如果老板以帮我们安排工作(南山写字楼上班)为由拒赔补偿金,我们申请劳动仲裁会不会胜诉?赔偿的话会按什么标准来赔?我又会得到多少赔偿金?
之前公明工厂营业执照没有办理下来,有一部分是签的合同是南山的地址;今年营业执照下来后,有部分员工签的就是公明的地址了
合同要面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根据生产调到工作地点啊,再说,劳动法不是规定没有经过本人同意不得随意调岗的么?
追答劳动法确实规定没有经过本人同意不得随意调岗,所以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需要调动你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如果没合同没哟此规定,单位擅自调岗,属于单位违约,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单位不用一解除合同的话,要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