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柩回籍",亦作扶柩归籍,官员死在任上,後人把其灵柩扶护返乡归葬祖坟以享祭祀,是慎终追远的习俗。("扶柩"是扶护灵柩归葬。《红楼梦.第六三回》:「任子孙尽丧礼毕,扶柩归籍外,著
光禄寺按上例赐祭。」也作「扶灵」、「扶榇」。"回籍"返回生长的地方。如:「回籍探望亲友、故人。」)
不过,不只是官家才有,一般百姓也有此习俗。根据中国祭品网《北京天津的葬礼习俗》一文的记载,"过去老北京人都有世袭的祖茔,死了人即可埋到自家的祖茔裏。但有些外乡人到北京来作官或经商,称之为“客居”. 这些人有“公馆”宅第,有一定的财产、人情交往,但不见得都要在京置办茔地。罩门第一旦有了丧事,就要择吉“扶柩回籍”安葬祖茔。有的由於时局、交通或其他某种原因,不能办完丧事马上回籍安葬的,就须找个庙宇停灵或“丘”起来(把坑内四壁砌上砖,棺木放下不沾土。上面砌一圆顶,谓之“丘”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