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关传染病休假条例

劳动法中是否有明文规定,一旦职工患上传染病,需强制休息,并且全部扣工资?

劳动法没有专门的传染病休假条例,但有一个《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 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 )可用: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做法你可向当地12333劳动热线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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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1、劳动法中没有规定患上传染病需强制休息;
2、患传染病需强制休息的规定,应属于国家卫生防疫方面的法规规定;
3、因此,单位有强制你休息的法律依据;
4、至于休息期间,只要合同没有解除,单位应该按合同约定及劳动法规定给你开支;
5、单位在给你相应的补偿金后,可以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28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中无规定强制休息,但如果你再将病传染给他人,那你就需要承认受传染者的医疗费用及其他侵权赔偿。
至于工资问题,你可和单位协商,全额扣除 也合情合理。你没有为他人提供服务 不付给你报酬 很正常。
第3个回答  2010-10-28
强制休息,听医生的。病假扣工资是企业行为。企业员工有制度规定。但是, 不能违反国家规定。
劳动部有过规定,现在给你个上海的,供参考。
一、病假待遇

疾病休假工资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参考资料: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