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档offer中规定的工资与劳动合同冲突了 怎么办

某公司给我发的offer中提及试用期工资4000/月(税前),转正后根据试用期表现增加工资,但是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上面写的是不低于1200/月,询问得到的回答是,公司保密制度,不将工资写在劳动合同中。
现在产生劳动纠纷了,公司试用期没几天 就想辞退我,这几天的薪资有打折扣,说这个offer中说的工资是包括绩效,我这几天没有为公司创造效益,绩效没有了。
我要求再过几天辞职,留几天缓冲时间重新找工作,然后公司人事回答,你愿意留下来就留着吧,给你提供一个位置,工资什么的就不要想了,留着也没有意义。
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offer中的约定工资是否有效,还有就是,当产生这种情况的时候,公司在离职前几天工资不按照offer中规定的话,是否是可行的

  电子档offer中规定的工资与劳动合同冲突了,以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为准。

 

  书面证据的效力要大于电子证据。并且,双方约定的书面劳动合同的效力,要大于单方出具的OFFER的效力。

 

  对于工资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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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很遗憾,这种情况应该是以劳动合同为准的。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看合同的内容。但是如果你还想留在这个公司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的话应该是可以的——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单位适用该项解聘员工必须满足:1.向员工公示了合法、具体明确的录用条件;2.证明该员工不符合上述录用条件,比如公司设定了与录用条件向结合的客观的考核办法而你不合格;3.必须是在试用期内作出解除的决定。

所以,你可以看看你这种情况公司能否解聘你,如果公司不满足上面的条件,你可以一直留在公司上班,直到你找到更好的东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5-26
看来你被忽悠了,这是搞人力的惯用手法.你留下来也没用,公司结算工资到发出辞退通知单的那天为止就可以了.而且你是试用期,薪资最后肯定是以劳动合同为准的.offer之中只是一个邀约,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第3个回答  2012-05-24
只要你们签订的书面合同没有违法事由就是有效的,以最后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4个回答  2016-02-01
很遗憾,这种情况应该是以劳动合同为准的。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看合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