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商场撤柜,我们员工该有补偿吗?保险该怎么交?

我是2011年4月底到这个公司上班的,在公司工作一年多,在2012年5月27日撤柜。公司开始说我们撤柜是没有补贴的,后来我们公司的另一个品牌撤柜给了补贴,我们就去找公司负责人,他们开始说给,现在又说我们在6月份的保险公司给我们交了又六百多块钱,如果我们再找公司要补偿就过分了。我们公司是每个月的21日到第二个月的20日为一个月的工资结算。我就和公司负责人说我们是5月27日撤柜的从5月21日到6月20日不是都算6月份吗?公司领导说工资是工资,保险是保险不能相提并论。还说我们在最后期间提成都多给了要求那么多久过分了,他说的对吗?我们该怎么办?怎么来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企业如果没有给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你们双倍工资。
企业如果要解除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支付不低于1个半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关系引起的经济赔偿金。
如果企业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你们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留言。

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李明月祝福你成功,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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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2
阿斯顿萨芬追问

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