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企业的法人可否与其他公司签劳动合同!求解释!谢谢!

您好,请问企业的法人可否与其他公司签劳动合同??
以下是我的实际情况:我是某某公司的企业法人,但我在其他的公司工作,社保由现任职的单位帮我交的,与现任职的公司签订合同时,产生以下问题:
1、现在工作的单位说我的合同无法在劳动局的系统中鉴定,可能不可以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正常的法律法规可不可以和现就职的单位签合同,且不需要劳动局的鉴定,如果可以,请问应该有什么手续和流程?
2、法人公司已经没有帮我交社保了,由现任职的公司帮我交,但是社保局系统查到的就业记录还是在法人公司。请问这样会影响到退休金等问题吗?
再次感谢您的回答!

只要法人代表没有与该公司签订竞业限制的条款,就可以与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

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律,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法人代表”是指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自然人。

根据产生方式,法人代表有三大类:

1、法定代表人

其行为无需另外的确认和授权,即可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

即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手续或外在表现形式,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如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组。

3、授权代表

根据书面或者非书面协议,或者根据民法表见代理的形式,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如聘请之律师,法人营业时的营业员,销售代表、总经理等。

法人代表是公司授予行使法人权利的自然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和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是自始有效,由法律直接授予。其余两种是由公司授予权利,代表公司行使具体行为的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具有以下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6-26
企业的法人是不可以与其他公司签劳动合同的。
第2个回答  2012-06-25
1、按公司法规定,同时在两个公司里面任职,要经过先入职的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则不算违法;如果没有经过同意,则为违法,其所取得的收入应归该公司所有。
2、如若有书面的、正式的、有效的同意协议就没有问题,其实有很多这样的事情,只不过取得法律的保护会更有保障,也可以使自己的发展更为平稳安全。
第3个回答  2012-06-25
你好,现在劳动局有一套他们自己的管理系统,该系统部完全同现行法律一致。
首先,我国法律没有对法定代表人的兼职问题作出限制性规定,但是根据竞业限制原则,企业法人不能在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兼职。
一个人兼任几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情况非常普遍,所以你同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法律障碍。
至于该公司以无法鉴定为由,应当是一种托词。
建议你坚持由一家企业缴纳社保,以免影响将来退休后的权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8-12
法律上并不禁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也属于公司的职工之一,只是职务上属于公司的对外代表。
因为法定代表人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以在合同上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对公司的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法定代表人与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不仅要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还要遵守公司法中关系高管人员的规定,应该注意:
1,避免与原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关系
2,业务上对原公司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3,需要首先保证可以正常完成原公司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