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25面试某公司,4/26通知上班并同意我提出的薪资要求,但上班后打听薪资并没有那么多,跟主管提出辞职,主管及经理都不同意。等到6/10发工资跟进公司时谈的相差甚远,跟人事要辞职单,人事拖拖拉拉几天后才告知我主管没同意不能给辞职单。我又找主管,主管呈报上级又耽误几天后,我才拿到辞职单。辞职单6/13写的,离职日期6/30,但主管以未招到人不能离职为由,要我等到7/15。我还有其它公司在6/30后开始面试,不能走就会影响我面试。我想问下,我4/26进厂,试用期两个月,6/13提交辞呈算是在试用期内吧?试用期内交辞呈要提前多久,多久后才能离职?若公司不让走是否属违劳动法,可以申请劳动部门维护吗?
4/26上班就签劳动合同了,而且6/10发工资都有扣社保及医保,我有留工资条。但辞职单已经交上去了,我这边没有留底,也没有录音及其它证据。但QQ上有一段我跟主管关于离职的聊天记录,不知道能否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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