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认定规则

如题所述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赠与的,应按真实意思来认定。

名为买卖合同,但结合房屋所有权属性、居住情况、合同条款、付款情形、遗嘱内容等因素综合分析,双方之间并不符合买卖合同典型特征,反而具备赠与合同关键要素的,应认定双方之间形成了通谋虚伪的意思表示,应依赠与合同相关规定对其效力进行处理。

二手房真买卖假赠与有何风险
因赠与行为没有发生市场化交易,而是一种民事行为,所以一般只收取部分手续费用。但是,采取明赠与、暗交易的买卖方式,对双方当事人都有很大风险。对买家来说,如何约定付款方式,就是一个重要问题,因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即使买家已经付了定金,也对出售方没有约束力。另外,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买方收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就很难要求原主人赔偿。另外,买家还要提防赠与人撤销赠与或不履行赠与义务的行为。这种“赠与”的方式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如果私下交易被揭穿,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还要补缴税款和罚款,对于双方来说都得不偿失。
通过“赠与”的方式进行产权转让,私下里收取买主的房款。这样,房产过户时表面上没有任何金钱往来,业主也就不用交纳营业税了。
二手房真买卖假赠与与商品房买卖阴阳合同有异曲同工的地方,二手房假赠与无非是为了减少所要缴纳的税费。但是避税很容易招致风险,购房者无法保证房屋的质量,出现问题也无法维权。所以建议购房者咨询一下律师,看有哪些方式可以合理合法减少购房资金,又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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