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1998年甲因犯诽谤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1999年甲教唆一个15岁男孩(1984年10月出生)乙与一名女青年强行发生性行为,甲没有实施性行为,但在一旁观看取乐。乙回家以后,父母发现其有点异常,后来在家长追问下,说出了情况,然后一起到公安机关,讲清前因后果。后把甲抓获归案,
【问题】对本案中甲和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并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四】
【案情】刘某与许某的妻子相好,为达到结婚目的,乘工地大伙干活的机会,在许某的饭菜中投了鼠药,许某发现饭莱有异味,就把饭菜倒了,另买了一些东西吃,后发现狗在吃了他的饭菜后不久死亡。许某认为肯定有人在饭菜中下了药,许某就把此事告诉了刘某,刘某借机说此事是马某所为,因为马某与刘某、许某都有矛盾,然后刘某和许某联名写信,向公安机关告发马某涉嫌杀害许某.
【问题】刘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如构成,构成何罪?
许某告发马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