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分公司负责人,由于总公司没给员工发工资,员工申请仲裁,我被牵扯 限高了我该怎么办?

我自己的工资也没发,我也是受害者!总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欠下巨债。目前总公司主要负责人由于其它名下公司业务问题均被经侦看押!但是分公司员工与分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但分公司不具备独立财务!总公司目前处于无人打理状态。官司缠身!据我所知同样的官司 仲裁在全国16个分公司没10个也得8个类似的官司。我得知我被限高以后 尝试跟CEO沟通解决 但对方表示不想管,没能力管。我该怎么办呢?老师。 万分感谢。总公司在北京 受仲裁的分公司是河南分公司 执行法院是郑州高新区法院

你不是法人代表

但你是分公司负责人,员工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
所以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
正因你不具独立财务支配权,法院也只是对你本人限制高铁飞机出行,看来是合理的,细想想你以前拿的工资与普通员工能一样吗?
现在要做的是积极配合清算,清算完成可以解除对你的限制。追问

您好 老师。这个清算是指 工资的清算?还是破产?

追答

破产清算

追问

那就尴尬了!总公司目前处于无人打理状态。官司缠身!据我所知同样的官司 仲裁在其余的分公司没10个也得8个。我得知我被限高以后 尝试跟CEO沟通解决 但对方表示不想管,没能力管。我该怎么办呢?老师。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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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4
既然你只是个负责人,这又没你什么事,发不出工资也只是以公司财产承担责任,不会让你出钱的,静等事态发展吧,可以联系劳动局和警方,确认下一步,估计是要破产清算了。
第2个回答  2018-09-14
没你什么事,限高只是在事情没处理结束前的规定,若真有你什么事早进去了。
第3个回答  2019-10-28
同问,这类情况可否上诉?或者提异议?
第4个回答  2018-09-14
你发工资,追答

你工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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