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已过一个月,公司不签合同,我想辞职,如果公司扣工资怎么办?

如题所述

  你可以随时离开,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个月内的工资和一个月外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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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0
楼主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公司似乎和您只签订了试用期合同,而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是这样,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您在所谓的试用期内应当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可以要求公司补足。
同时,由于您签订试用期合同之日起为劳动合同开始之日,您超过的一个月“试用期”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您应当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
您可以与公司协商辞职,如果单位无故扣您工资,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您的工资报酬以及经济补偿。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满意,请采纳,谢谢:)如有疑问,可进一步提问。
第2个回答  2012-08-20
律师解答:
一、你正常离职就可以了。二、公司无权扣你工资。三、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你可以以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违法,让公司给你支付二倍工资,你的情况应当是二个月的工资。四、要求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半个月的工资。五、社保金要求公司缴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8-20
这样是可以正常辞职的,因为还没有转正,公司问的话,你可以从这点上争取就可以了,一般公司都会让你照正常办手续走人的,当然可能会按开始说好的扣一点费用的,水电费等是正常的,如果有培训费什么的,就得看当时有没有约定的,要是没有,一般是会正常领到工资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8-20
你如果想继续在这个公司工作的话就去找人事部门签订合同,如果不想干了可以直接辞职,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正常工资的70%,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你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