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提前30天通知公司离职,但是辞职信里写了请批准,那公司要是不准我辞职,我是不是就走不了?

本来我可以发辞职通知的,一时心软发的辞职信,本来想提前30天单方面告知公司,我要离职,但是里面写了请批准,是不是写了请批准,公司不批准的话,我就走不了?有没有什么挽救的办法?!
一时心软放弃了可以告公司并立刻辞职的机会,后悔死了!

辞职是不需要批准的,只需要提前告知。
您写了“请批准”是您对他们的尊重,并不是放弃权利,您依然可以到时间办理离职手续,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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