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6-13

第2个回答  2020-06-11

第3个回答  2020-06-07

第4个回答  2020-06-29
除去自身应担的债务份额外,也有义务对其它合伙人的债务份额进行偿还。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中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规定普通合伙人不可承担企业全部在债务。
合伙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在企业中的债务份额承担偿还责任,
第5个回答  2019-0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指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到期债务,以合伙企业的现有资产不能完全予以清偿的情形。
规定合伙人将其财产投入企业后即形成合伙企业财产,直到合伙人退伙或散伙,这种财产不能分割。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合伙企业最基本的法律特征,也是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根本区别。
虽然通过本法规定的程序,使合伙企业获得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但它仍没有像法人企业那样形成完全人格化的主体。
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合伙企业仍然是合伙的一般原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拥有较大的共同控制权。
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方式上也不像公司股东那样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