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寿光昌鸿新达城买房的业主们因公摊面积大的事怎么处理了?

如题所述

1、律师表示售楼员的任何承诺和行为代表着开发商,既然售楼员承诺过公摊面积不会超过20%,只要有证据证明售楼员作过相关承诺,就说明开发商违约。此外,公摊面积的大小虽然无明文规定,但消费者有知情权,签订合同前,开发商应提前告知业主公摊面积,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如果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可解除合同。
2、公摊面积过大实现不了合同目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退还所有房款。如果购买的是住宅,而住宅实际并不存在,只能说明两种情况,一是开发商没盖,存在商业欺诈;二是给建成了商场,违反了合同约定,也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回房款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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