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引发的社保纠纷该不该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请指教,谢谢!)

如题所述

社保纠纷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仲裁申请的范围内,应当先向单位所在区县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未经劳动仲裁,人民法院可以拒绝受理。这就是“先裁后诉”原则。追问

如果经劳动仲裁过了,该不该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追答

在法定上诉期内应当受理,超出上诉期可以拒绝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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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06
启动出错,追问

什么意思?

启动出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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