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签了试用期合同,我想辞职,明天可以不去上班吗?

昨天刚和一个小公司签了试用期合同(试用三个月),昨天是试用期第一天,昨晚我回家看合同,他有些条款很不公平,而且有一个更好的公司现在要招我,我可以明天就不去那个小公司上班吗?需要提前三天吗?这样的话我还要上三天班啊,我不按劳动法提前3天的话,他会不会变相罚我的钱?而且他的合同没有注明具体工资,而是在相应位置滑了个斜线,规定每周日休息,这是不是违法啊?我的身份证和学历复印件都给他了,其它就没有了。
这是我查到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麻烦大家帮忙解释一下!谢谢大家了!
那一天的工资我不要了,他的合同没有注明关于辞职的问题,只有他辞我的问题“员工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终止写协议。”没说辞职的事,我不想要那天的工资。
我查的法律规定: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就怕他告我啊或者罚我钱,我昨天去了后他们已经停止招了。我走了就是空缺的。
不好意思,我为了简单,写的造成了歧义,是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复印件,身份证没有留下哦!

呵呵,楼主,这么简单的问题,楼上的答复都太复杂咯,听俺来讲两种方案,由你选择,
第一种,两个字:自离!
理由:反正楼主才上了一天班,也并没打算要领那一天的工资!不过这种方式的话身份证不好意思要也比较难要回!因此就依法办事吧!请看第2种方案:

第二种方案,当面跟公司交涉,当天通知离职当天走人,即即行辞职,并可要回一天的劳动报酬!
理由1:该用人单位扣留了你的身份证,已经严重违背了我国的法律法规,我国劳动法有明文规定:(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理由2:既然你说合同的合同不公平,那么就是说合同是违法的,无法生效,请看回我国现行劳动法的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根据以上的法律条文再结合楼主所讲的情况,楼主不仅可以当天合法离职还以要回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及一天的劳动报酬,若该公司不履行该尽的法律义务的话,则楼主可以依法提出诉讼并要求理赔!
这第2种方案讲的是依法处理,因此楼主就的有相关的证据哦,如合同书,厂证,及扣留身份证的一些相关单据。

呵呵,其实很好办的啦,既然工作了一天,血汗钱为什么不要啊!对吗?对了,别忘了把分搁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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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10
没事,我也办过这样的事,不用去,不会把你怎么样的。正规公司是不会扣压员工身份证的,还有我觉的你那个公司所谓的劳动合同,只不过是做样子给人看的。再说你还没有在那工作过,就算有损失的话也不能怪你,你又没有卖给那家公司!除非你在那干了一段时间,不干了,没有人接替你,造成了损失可能要找你,可是你试用期都没过,应该不算是正式员工,公司有能力辞退你,你也有条件不在那干啊。目前的情况来看,你先把身份证要回来。
第2个回答  2019-08-07
可以的,试用期可以随时离职。
不过礼貌上来说,你最好说一下,不想打电话了,发个短信。
你只上了1天要什么钱啊?没事的。建议打个电话。
那就再上3天了,你真的很在意一天的工资吗?他不想给你的话,你再做3天,他也有理由不给你。是个好人给你的话,一天也给你的。不要太相信法律,这种这事法律只是有规定,但是没有人管的,因为这是说不清的事。
第3个回答  2008-08-10
没事,多大点事啊,我还以为抢鸡蛋呢!直接去你想去的公司,那种小公司人员流动性本来就很大,不用在意他们早都习惯了!
第4个回答  2008-08-10
打电话跟你主管说下就可以了。如果直接不来什么都不说的话,估计那一天的工资就不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