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男子强奸精神病女子致其怀孕,你如何看待?

如题所述

8月19日,湖北七旬男子杨某昌强奸患精神分裂症女子致其怀孕一案的判决结果被公布。

法院判决,杨某昌多次强奸女子丁某致其怀孕,已构成强奸罪,但因杨某昌年龄过大,判处3年有期徒刑。



老汉耐不住寂寞,强奸精神病女子


据悉,杨某昌出生于1950年,在18年犯案时已经有68岁高龄。杨某工作在受害者丁某父亲的养猪场,并居住在丁某的老宅里。受害者丁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对事物没有很强的判断力还相应的反抗能力,她便成了耐不住寂寞的杨某昌的作案对象。


2018年6月,杨某昌对丁某动起了歪念头,将其诱骗到房间,强迫发生了性关系,丁某没有判断力家人也没有发觉。2019年7月期间,杨某昌再次作案,多次与丁某发生性关系,并导致丁某怀孕。家人有所察觉后,立刻报了警。在杨某昌接到警方的通知后,其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与丁晨多次发生关系的事实。丁某于8月份到医院进行人流手术。



"我年龄大了,请轻判"


杨某昌对于其强奸妇女这一事实供认不讳,但他以自己已近七旬高龄,请求法院能够从轻处理。对此,法院认为杨某昌与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发生性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并且多次实施强奸,依法应从重处罚。但由于其年龄过高,又投案自首对罪行供认不讳,依法可从轻处理,最终法院判处杨某昌3年有期徒刑。


年龄大轻判是否合理


对于杨某昌强奸案公开的判决结果,网友也进行了热议。



一些网友认为,坏人没有老友之分,对于给自己工作的老板女儿也下得去手,实在是为老不尊,判得太轻。有的网友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年满65岁的老人可以酌情减轻处罚,再加上杨某昌主动自首供认罪行,虽然很可恨,但判三年也是合理的。



还有网友认为,年龄大和自首不能作为轻判的理由,这样处罚会不会让人觉得犯罪成本过低,会不会增加老人犯罪的几率呢?对于杨某昌的审判结果是存在争议的,其被轻判年龄大是主要原因,另一方面是认罪态度好,但是年龄大就真能成为脱罪的理由?年龄就能为做出的违法行为负责吗?让我们结合与杨某昌强奸案相似的案例来分析下。


老人犯重罪被轻判


2005年一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福建一73岁老汉余奶立强奸13岁少女致其怀孕,并产下一男婴,最终,事情"因家丑不可外扬"且证据不足而不了了之,犯罪的老人并未受到惩罚。

2015年,福建一七旬老人强迫邻居家女儿三次发生性关系。期间,被他人发现并举报。最终安某被判处强奸罪,但因年龄过大,从轻处理处以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此类案件还有很多,老人犯了罪却因为年龄减轻了刑罚,有的在家服刑,有的甚至逃脱罪责。在我国刑法中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对老人为何会如此宽容,主要在两个方面:老人因文盲、学历低等原因,不知法、不懂法;老人年龄过大,服刑收容困难。


老人性侵案为何频发


回到案件,为什么老人对幼女强奸的事件频发:


1、 老年人性得不到满足,许多老人或因老伴死去、有病不能过性生活等从此与性绝缘;

2、 留守家庭、离异家庭的孩子太多,这些孩子因父母不在身边,得不到有效监护。

3、 小孩子性知识缺乏,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加上胆小、力气小,稍微威胁下,给点糖果吃吃就会就犯,不敢声张。

4、 四、家长发现后为了名声大多选择忍气吞声,打落门牙往肚里咽,从而助长了老人侵害幼女气焰。


在社会上,年龄大与年龄小并不是为所欲为的借口,年龄大更应该有法律意识,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做法会不会影响自己的后代,年龄不应该成为逃脱法律的借口,知法守法不分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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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9
这真是坏人变老了,不管女子有没有精神病,男子强奸她就是不应该,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2个回答  2020-09-08
社会应更关注患有精神病的女性的安全。女性本就是弱势群体,特别是患病,没有反抗能力,受到伤害的几率更大,会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第3个回答  2020-09-08
这名男子属于典型的为老不尊,为老不善面对精神有问题的女子,也没有丝毫的同情之心。
第4个回答  2020-09-09
毫无疑问,男子所做之事丧尽天良,女子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尤其有身体疾病难以自理的病人更要有家人的充分照料以免可怕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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