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个问题,涉及公司注册和经营项目等问题。
我的看法如下——
1、自己一个人注册了一个有限公司。那就是一人有限公司;
2、又出资和另外三个不出资的朋友合伙经营一个项目。那么,这个项目与你的一人有限公司有什么关系呢??
如果你是自己个人的名义上的项目,那么,那个一人有限公司仍然还是一人有限公司。
3、按照现行的公司法,除了特殊情况之外,一般的公司注册资本不用实缴,但是需要相应的股东承诺缴纳资本金,必须在公司章程和投资协议上签字确认。
因此,如果你是以你的一人有限公司的名义上的项目,另外三个朋友没有出资,公司的性质需要甄别不同情况确认:
(1)如果另外的三个朋友没有在公司章程和投资协议上签字,那么,这个公司仍然是一人有限公司;
(2)如果另外三个朋友在公司章程和投资协议上签字,那么,这个公司就是由多个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