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需要什么东西

如题所述

一、离职时需要办理的手续都有哪些?应该注意些什么?

1、离职前我们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处理完手里的业务,做好交接工作。以免离职时因为工作的纠纷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和公司签定了竞业限制条款,那么两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或到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否则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有权对你提出赔偿。

2、离职时应该填写《离职交接清单》写明离职时的交接明细。比如工装、工牌、企业发放的劳动工具等等。由指定人员点查完毕后,结清工资后手续基本完成。公司还应该在你离职同时给你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个证明特别重要)以证明与公司离职。

如果离职后没有新单位接收,并且符合失业条件,用人单位应自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人员名单报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还应该在15天之内为你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你也可以在60日内去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理失业登记,以领取失业金。

3、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按照合同法内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4)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你不同意续签;(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解除或不再续签劳动,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符合失业领取条件的,可以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之间,并且会受累计缴费时间的影响。失业金领取有三个条件,一是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至少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关于补偿话题我以前的文章介绍过,大家有兴趣可以去详细了解一下。和公司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我们能得到什么赔偿

二、社保的转移和员工档案如何处理

1、社保是关系到我们今后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的权益,离职后的处理也成为了一个极受关注的话题。如果不了解相关的法规,可以会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职工档案同样重要,关系到我们退休时的待遇认定、养老金多少、工龄认定、特殊工种认定等多方面。很多即将退休的朋友就在这方面吃了大亏,所以我们要特别注意。

我们可以分几个情况来介绍:一是离职后有新单位接收,并且在当地,这个就比较好处理了,你离职后原单位肯定要替你办理社保停缴手续。新单位只要用你的社保号直接可以办理续缴手续。二是新单位在外地,不在当地,需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三是没有单位接收,可以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灵活就业缴费手续。

2、离职后职工档案的处理。如果无单位接收职工档案,原单位负责15内把失业人员档案转移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特别要注意的是,要检查职工档案有无缺失,如果缺失要及时补充,比如职称评定、工资调整等。很多朋友都是等了多年之后要退休时才发现职工档案缺失,那时原单位又不在,补职工档案会遇到很多困难。

有单位接收的情况,直接把职工档案转移到新单位即可。现在新的企业都会把职工档案放在人事部,人事管理档案应在员工到职一周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将员工到职后形成的人事资料收集完整,待员工经试用期考核通过,正式录用时将其人事资料移交人力资源部。如私企公司没有人事管辖权,无权接受个人档案,应存放到有资质的档案保管机构,如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总结:

离职是我们大部分人都会经历的事,但我们还是应该注意离职的一些事项,比如离职前不能故意损坏公司财产、不能随口提出各种不满。这都是高情商的人不会做的。我们要坦坦荡荡的离职。离职前做好各种准备,不能不开心就直接提出辞职,这样做迟早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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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02
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申请,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3天申请;

2、员工离职手续办理:主要是需要员工办理离职申请单的逐项审批、办理员工离职物品交接表、办理员工结算申请表、获取离职证明。

3、收回自身的相关材料:办理完离职证明需要拿回自己的相关材料,比如离职证明材料、养老手册、失业登记证、公积金卡等等;

4、关于补偿与失业金:如果是公司辞退自己,在结算的时候需要进行补偿,失业金需要自己主动去人社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