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释 义: 百姓本没有罪,因身藏璧玉而获罪。原指草民不能私藏宝玉,一个小草民没理由有宝玉,除非盗取抢劫。后亦比喻有才能、有理想而受害。

出处: 《左传·桓公十年》

原文: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译文:当初,虞叔藏有宝玉,虞公向他索求玉。虞叔没有进献,不久又后悔这件事,说:“周朝的谚语说:‘百姓没有罪,怀藏玉璧就有了罪。’我哪用得着美玉,难道要用它买来祸害?”于是就把玉璧献给了虞公。虞公又向虞叔索求宝剑。虞叔说:“这是没有满足了。满足不了,祸害会连累到我身上。”于是就攻打虞公,所以虞公逃亡到共池。

扩展资料:

唇亡齿寒

晋献公又向虞国借路攻打虢国。

宫之奇劝阻虞公说:“虢国是虞国的屏障,虢国灭亡,虞国一定跟着亡国。对晋国不可启发它的野心,对入侵之敌不可漫不经心。一次借路已经是过分,岂能有第二次呢?俗话所说的‘面颊和牙床骨是相互依存,嘴唇丢了牙齿就受凉’,那就是说的虞、虢两国的关系。”

虞公不听,答应了晋国使者。宫之奇带领他的家族出走,说:“虞国过不了年终大祭了,就在这一次假道之行,晋国不用再出兵了。”

这年冬天,晋国灭掉了虢国。军队回来,住在虞国的馆舍,就乘其不备进攻虞国,灭掉了它,捉住了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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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百姓本没有罪,因身藏璧玉而获罪。 原指财宝能致 祸。 后亦比喻有才能、有理想而受害

此语出自《春秋左传·桓公十年》,原文是:“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意思是说:当初,虞叔有块宝玉,虞公想要得到,虞叔没有给他,然后,虞叔为此而感到后悔,说:“周这个地方有句谚语说:‘一个人本来没有罪,却因为拥有宝玉而获罪。’”于是就把宝玉献给了虞公。可是,虞公又来索要虞叔的宝剑,虞叔说:“这实在是贪得无厌。如此贪得无厌,将会给我带来杀身之祸。”于是就发兵攻打虞公。所以,虞公出奔到共池那个地方去了。显而易见,这句话的意思是,贪图财宝会招来祸患。在这段故事中,虞叔因为担心贪图财宝招来祸患,所以,把宝玉献出去了;但是,虞公得到了宝玉仍不知满足,最终因为贪得无厌而被打败。我们可以看到,《左传》的意思是,自己不要贪图财宝,可以免祸,但是,绝对不是说毫无原则地把自己的所有财宝都送给别人;别人如果贪图财宝,也许一开始能得逞,但是,如果不知满足,也就必然招来祸患。这句话后来被引申为“怀才其罪”,甚至“怀色其罪”等等。我们也可以说,一个人去炫耀或者贪图财宝、才华、美貌的时候,常常会招来祸患,财宝、才华、美貌本身都没有罪过,但是,以此来炫耀或者贪图这些的时候,就可能引来灾祸了。《周易·系辞上传》中说:“慢藏诲盗,冶容诲淫”也就是这个道理。张尔岐先生说:“如慢藏而不知防者,是教人使盗;冶容而好自炫者,是教人以淫,何莫非自致哉!”我们应该好好想一想,这究竟是弊病呢,还是至理名言呢?如果谁愿意为了满足自我的虚荣心而招致祸患,那么,尽管去炫耀、贪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3-08-27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是出自韩愈的《进学解》中的一句名言。它的意思是:普通百姓没有罪过,但如果怀揣着珍贵的玉璧,就成为了罪犯。

这句话的背景是韩愈对当时社会上一些贪官污吏的批评。在这句话中,"匹夫"指的是普通百姓,代表着无辜的人民大众。"怀璧"则象征着贪婪、私欲和不义之举。

这句话的含义是,普通人民本身并没有犯罪,他们的行为是无辜的。然而,当一个人怀揣着珍贵的玉璧,也就是贪婪和不义之心时,就成为了罪犯。它强调了人们应该保持清白无私的品德,不要追逐私利和权力,以免堕落成为罪人。

这句名言在中国文化中被广泛引用,用来警示人们不要贪婪和追逐私利,强调了道德和公正的重要性。它提醒人们要保持正直和廉洁,不要因为个人私欲而背离道德准则。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百姓本没有罪,因身藏璧玉而获罪.原指财宝能致 祸.后亦比喻有才能、有理想而受害。

出自 《春秋左传·桓公十年》,原文是: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第4个回答  2006-04-24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百姓本没有罪,因身藏璧玉而获罪。原指财宝能致祸。后亦比喻有才能、有理想而受害。
左传 桓公 十年

经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传 十年春,曹桓公卒。

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詹父有辞,以王师伐虢。夏,虢公出奔虞。

秋,秦人纳芮伯万于芮。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

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先书齐、卫,王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