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醉酒的人的钱财,这个案列属于抢夺罪还是盗窃罪

张三喝醉酒倒在了路上,李四对围观群众谎称自己是张三的朋友,将张三扶到小巷里,将张三的贵重物品拿走。请问这个属于抢夺罪还是盗窃罪?

拿走醉酒的人的钱财,这个案列属于盗窃罪。
法律分析
抢夺罪与盗窃罪同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他们之间固然有一些相似的地方,不过更多的却是不同之处。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客观方面不同,盗窃罪的客观方面是,有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抢夺罪的客观方面则是,有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与抢夺罪的最本质区别就在于客观方面行为的隐蔽性和公然性。盗窃罪的隐蔽性是指行为人自以为行为时其行为不被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发觉,抢夺罪的公然性是指行为人不计较行为时其行为是否会被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发觉。盗窃罪的隐蔽性与抢夺罪的公然性所针对的对象应该是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如在公共场所扒窃,虽然周围的人很可能看到行为人的盗窃行为,但只要未被财物所有人发现,行为人构成的就是盗窃罪。相反,如果行为人尾随被害人到一条无人的小巷,当着被害人的面抢了财物就逃,行为人构成的是抢夺罪。抢夺罪在实施过程中也是会实施暴力的,不过这里的暴力行为是针对财物而不是针对人,否则就应当认定为抢劫罪。而盗窃罪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具有暴力行为的,如果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证据而对他人使用暴力的话,则就转化为抢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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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7
你好构成的是盗窃罪。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
关键在于是不是趁人不备。
此案例中张三醉倒在地并不是因为李四的行为造成,没有因果关系,也谈不上趁人不备取走他人财物。反而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可参考故意杀人后取走他人财物成立盗窃罪,。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0-21
如果是李四与张三共同喝酒,故意给张三灌醉,再实施以上行为我认为是抢劫;如果张三与李四互不相识,则成立盗窃。
第3个回答  2013-10-21
盗窃。抢夺要体现暴力性,这个符合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窃取,构成盗窃。
第4个回答  2013-10-21
这个应属于非法侵占,因为没有抢夺及盗窃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