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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危险的因果关系认定
共同危险
行为的构成要件
答:
2、过错的共同性
。共同性,是指特殊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主观上存在共同过错,即加害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3、结果的同一性。同一性,是指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换言之,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只有一个,而且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
共同危险
行为的含义
答:
共同危险行为中的因果关系,
在客观事实层面应为择一的因果关系,对于“加害部分不明”的数人侵权不宜定性为共同危险行为
;从构成要件的层面而言应为推定的因果关系,应允许行为人通过证明是由哪个共同侵权行为人造成了侵权后果来使自己免责,而非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而免责。
再论
共同危险
行为-以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为视角(2)
答:
即无主观关联共同的数人共同参与实施具有致害他人
危险的
行为且已造成实际损害,而具体的加害人不明时,由于该数人并不存在主观关联共同,无法将他们的行为加以一体化处理
认定
为共同侵权行为,如果存在客观关联共同,则以
共同危险
行为制度加以处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4条将其表述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
共同危险
行为的类型特征
答:
共同危险行为中的因果关系,
在客观事实层面应为择一的因果关系,对于加害部分不明的数入侵权不宜定性为共同危险行为
;从构成要件的层面而言应为推定的因果关系,应允许行为人通过证实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而免责。对于共同危险行为,英美侵权法与德国侵权法都有相应的规定。在德国侵权法中...
共同危险
行为的正确
认定
答:
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不是
共同危险
行为,而是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在共同危险行为中,侵害行为人是无法确定的,而这种无法确定不是体现在客观真实的层面,因为实际侵害行为人只能是共同危险行为人的一人或者几人,即并非每个人的行为都与受害人的损害结果具有
因果关系
。法律要求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在于他们的行为具有共同的...
共同危险
行为
的关系
要素
答:
有学者认为,
共同危险
行为
的因果关系
应当仅限于择一的因果关系。对于累积的因果关系而又不能确定各自份额情形的处理,视对共同加害行为的“共同性”的定性而定:(1)如对共同加害行为采主观说,则如果致害人之间有共同过错,构成共同加害行为,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反之则为单独侵权,各行为人各自平均...
探讨:
共同危险
行为中无
因果关系
可否免责
答:
其二,“无
因果关系
免责”并不必然导致“全体免责”。危险行为人证明其行为与损害不存在因果关系并不容易,故而“全体免责”被夸张地高估了其发生的概率。其三,否定说认为其立场更有利于激励行为人查找真正的加害人。然而事实上
共同危险
行为缺乏一定的意思联络,行为人并非更容易证明加害人。另外,共同...
共同危险
行为和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
答:
2、
共同危险
行为中,加害人是个别人,且无法确定;共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是确定的,损害后果是共同造成的,行为人即加害人,尽管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 第二,在损害结果与行为
的因果关系
上二者区别:共同危险行为中,只有个别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共同侵权行为中,行为人与损害结果都有直接因...
共同危险
行为的构成要件
答:
(三)损害后果非全体行为人所致,但无法判明孰为真正加害人。
共同危险
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不是全体行为人的共同行为,而是其中的某一人或部分人的个别行为所致,这是共同危险行为与共同加害行为的本质区别。在共同危险行为中,并非每个人的行为都与实际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有
因果关系
,...
共同危险
行为与一般共同侵权行为
的关系
答:
法律分析:
共同危险
行为与一般共同侵权行为
的关系
: 一般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故意或过失致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而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实施了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险性行为,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能判明损害后果是由何人造成的。共同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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