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共同危险行为属于
共同危险行为
和共同侵权行为的区别
答:
共同危险行为
与共同侵权行为之间的差异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就主观层面而言,共同危险行为中的各项参与者并不存在意思表示上的协同行动,且他们对于由此引发的损害结果应具备贯彻始终的过失心理状态,而不能是蓄意为之的。同时,上述过失行事并非普遍意义上的共性意识,而是相似性的体现。相对地,在共同侵权...
构成
共同危险行为
,需要
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构成
共同危险行为
,需要两个或两个人以上,且实施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即侵害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
共同危险行为
的概述
答:
关于
共同危险行为
,我国《民法通则》未作出规定。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出现共同危险行为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4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恶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该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
构成
共同危险行为
,需要
答:
第一,行为是由数人实施的。
共同危险行为
的行为主体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是共同危险行为成立的基本条件之一。一个人实施的行为即使造成他人损害,也只是一般侵权行为,不是共同危险行为。第二,行为的性质具有危险性。侵权行为法中的共同危险行为的这种危险性,指的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
构成
共同危险行为
,需要
答: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构成
共同危险行为
,是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且实施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即侵害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损害是由该危险行为导致的,不能分清具体侵害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
构成
共同
侵权
行为
应当怎样承担侵权责任
答:
法律主观: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的规定,
共同危险行为
的构成要件为: 1、需要有二人以上的共同意思表示 2、需要在共同意思表示下,实施共同侵权行为。 3、需要二人具有 民事责任 能力 1、数人没有意思联络 共同侵权行为的特点 1.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区别于单独侵权行为的...
共同危险行为
加害人能追究刑事吗?
答:
。’惟学者间见解不一,但多数认为为确实保护被害人,只须损害系属同一,及损害与行为间有因果关系存在,即可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之效果,
共同行为
人对于被害人所致损害,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
,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实施了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
的主观要件要求
答:
1.共同故意,2.共同过失 这两个行为皆可以构成 侵权责任法 第10条规的 共同危险行为 。但是.没有 共同过错 且同时发生的分别行为(无意思联络)应按照侵权责任法第11、12条的规定处罚,不
属于共同危险行为
。
共同过失侵权与
共同危险行为
怎么区别?
答:
1、共同过失侵权与
共同危险行为
是否具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在共同加害下,大多数情况需要意思联络,而在共同危险的情况下,是必须不具有意思联络;2、共同过失侵权与共同危险行为行为主体人是否确定。在共同加害下,各侵权行为是是确定、明确的,而在共同危险情况下,只是数人实施了危险行为,而真正的行为人是...
侵权法中的无意思联络的多人侵权问题
答:
(1)
共同危险行为
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的危险行为,对造成的损害结果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的情况。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在于:一是各侵权人均实施了共同危险行为,各侵权人的行为是独立的,而非共同构成一个整体的侵权行为。二是各侵权人均实施了行为,但致受害人损害的行为是哪个侵权人...
<涓婁竴椤
1
2
3
4
5
6
7
8
9
10
涓嬩竴椤
灏鹃〉
其他人还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