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正规大型企业当普通工人,现在还在试用期,我想辞职,但是单位说得一个月以后才能走,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是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就可以,但是和他们讲劳动合同法有用吗?或者找仲裁?又不值当的,而且也不一定有用。工作二十天,一千多块钱。不要怪可惜。有什么好的办法吗?或者找厂里的工会?还有两个一起入职的人和我有相同的辞职打算。

在哪的?正规大型企业不可能会有这种做法的,谁和你说要一个月才可以走,我做了四年在跨国独资正式工辞职一个星期以上就可以离职了。你就找他理论去,不行直接找劳动局,都是打工的不想做的还害怕他们想做的。 你也别找工会,谈的不爽直接劳动局电话,这事好办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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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5
拿合同和他对着干,可是还是少找麻烦了,因为大家都是打工的,你说要走,他还需要找人顶你的位置,你要理解工厂,如果你提前跟他说就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