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试用期,想辞职,但老板说得一个月后才能离职,因为之前签署了一个公司的规章制度,

制度里说得提前一个月的,具体也记不清了,想问下,我现在辞职必须得一个月后吗??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一、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离职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用人单位的应对策略:
1.严格遵守法定标准:
约定试用期时,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能超出标准: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4)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6)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2.巧妙设置合同期限,使试用期最长:
在法定的标准里,要使试用期得以最长,企业应巧妙设置合同期限:比如,三年的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可达六个月,但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零三百五十四天(不到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一天之差,试用期可相差四个月。因此,用人单位可选择适当的合同期限,以设定符合企业利益的试用期。
对于不能确定是否较长时间录用的员工,可规定相对较短的劳动合同期限,但却包含较长的试用期。如合同期限为1年零1个月,则试用期是2个月;合同期限为3年零1个月,试用期为六个月。
此外,试用期尽量避开节假日,比如春节等。否则,由于节假日放假,员工上班时间少,可以用来考察的试用期其实是很短的。

三、参考资料及链接:
《试用期》:http://baike.baidu.com/link?url=9G7swt99W0qNmJHciIHSg9d736Uc9SnEeqRPTXIqH1Hz0LhlNkC-qYOtck1kTQ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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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2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员工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转正后才需要提前一个月。
公司的规章制度属于内部制度,不能喝法律冲突,否则是无效的。所以,你的试用期提前一个月的制度违反法律。
你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然后走人即可,他们不敢克扣你工资。否则,上当地劳动监察支队即可。
第2个回答  2013-09-10
试用期间,离职应是双方约定的,不一定要一个月,公司的制度也只是制度,而不是劳动法。当然,最好走时双方开心,因为合作是双方的,如果是不快乐的合作,早点结束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