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是立遗嘱好还是过户好?过户和立遗嘱都需要什么程序?

我家的房子是妈妈继承自姥爷的,房权证上的名字是母亲的名字,当年母亲带哥哥改嫁给父亲,父亲没有房产。现在父母年纪渐老,想把房产一分为二,其中和他们共同居住的一半过户给我,剩下的一半就不过户了还留他们的名字,将来给哥哥。
请问是现在过户好呢?还是等父母立了遗嘱将来继承好呢?哪样花费更大?哪样比较安全没有法律纠纷呢?听说四月一日过户要涨钱,房产过户还需要所有子女签字,是真的吗?是不是只有我和父母单独去过户不行呢?这样是不是就需要商量我哥哥,他那方面如果不同意是不是就不能过户了呢?

第1个回答  2013-03-11
要看你母亲是什么时候继承房产的,如果是与你父亲婚前继承的,那么房子是你母亲个人所有的,如果是婚后继承的,你姥爷又没有明确说明此房产是送给你母亲个人的,那么这房子是你父母共有的。 其实如果你们以后不想把这房屋拿去交易,就暂不需要办理过户登记,但如果你们想要卖掉这房子,那么最好还是过户了好。如果现在要过户最好办赠予过户会比买卖过户交的税少一点。应该直接遗嘱继承的费用会少点。可以现在先写一个协议,去公证处公证就好了。可以直接你跟父母去过户啊,因为现在房子还不是你哥哥的,所以不需要你哥哥在场。也不需要他的同意。具体的你可以去房产局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