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的支出费用每个月末都要分配成零吗?到年末可以留借方余额吗?

如果本年,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借方累计支出费用大于本年工资总额应提取14%的福利费,那么怎么做账务处理?能把抵顶后的余额结转到下年继续抵扣吗?请详细做分录讲解,不胜感激!!!!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的支出费用每个月末都要分配成零。

到年末可以留借方余额,但是所得税汇算清缴要做计税收入调整,属于自找麻烦。

如果本年,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借方累计支出费用大于本年工资总额应提取14%的福利费,那么怎么做账务处理——这个不用专门做凭证处理。只是调整所得税计税收入即可。

能把抵顶后的余额结转到下年继续抵扣,但是仅限于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体现。财务报表和账本上不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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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8
不可以的,职工福利费按实列支(在限额内);既然已经支付了福利费就要计入成本费用的,不可以留到下一年去列支成本费用,不符合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

超过限额,不用做账务处理,在所得税汇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即可。

希望能帮助到你!
第2个回答  2013-01-18
现在不要账务处理处理,在所得税中汇算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