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一份合同,合同是一式一份,没有给我另外一份,这种合同有效吗?

公司盘点电脑系统和店铺差异几件衣服,说是我上班期内丢失的,要我赔偿差异,如果不签字,不但1月工资不发就连12月15号工资也不发。(事实我进店铺第一个月就营业款被盗,三个同事分摊各赔了三百多,第二个月又是被偷了一件羽绒服2个同事分摊,各自三百多,因为店铺没有摄像头,没有防盗扣,商场小偷特别多。周边店铺也会被光顾)。现在很急,明明知道公司这样做是不合理的,但也不知道怎样应付?还说我1月份后面的12天,公司是不给三金了(我们公司不交金,是每月给300块)。这样合理吗?赔偿又该如何算?请懂这方面的大侠给出出招!!!

【1】你签了一份劳动合同,老被自己留着,你自己没有。
【2】老板违反《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你应该拿一份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有你的的亲笔签字,有老板的签字,劳动合同内容都是协商一致的,只要不违反法律条文,合同就有效。
【4】丢了衣服让包赔,劳动合同怎样写的?劳动者认为不合理,
可以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5】丢衣服,原因是:如果上货对,可能个别顾客偷盗,也可能出现在内部员工身上,要求老板安装摄像头。
【6】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7】你们单位不交社会保险,只发300元现金,是不正确的。
个人是不交工伤保险和计划生育险的。发生了这两样险,不好办。你们老板这是违法行为。
【8】这几个问题你可以一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追问

我在上海一家门店做导购,是11月11日进的公司。2012年12月26日门店店长携三千多块营业款跑了。督导怕承担责任2013年1月2日也辞职了(没有和我们店员说,直接向总公司辞职了),另外一个同事在1月1日和顾客打架也辞职了,我一个人从1月2日一直上班到1月10日(本来12月21号我就写了辞职报告……),因为店铺没人上班

追答

【1】你想辞职吗?还是想继续留下?
如果还想辞职,就给上述单位寄一封挂号信,信封上写着辞职报告,里面装着辞职报告。
邮寄给单位领导。
【2】到了第30天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货物要交代出去,有人接管。你就可以离开单位。留好交接单。
【4】你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单位领导就得露面。
【4】只剩你一个人工作,大主意,你自己拿。走不走在于你自己。
【5】你要是觉得我说得对,可以选为满意答案。
【6】以后我还会继续回答你的问题。

追问

新来的督导不同意和顾客打架的另外一个同事回来上班。我多次要求辞职她不批准,还不承认我21号写的辞职报告。威胁我说我们之前很多事情没弄清楚,如果走人别想拿工资。因为我是在三个月试用期内,后来1月4日我又写了分辞职报告给她,她依然不批准,9号督导从别的门店调来一个新店长,要我盘点,我把店铺物品和事项都交接清楚了。第二天新店长说路远不来上班了,新督导又不让我走。9号我和另外一个同事去了总公司讨说法,

追答

你可以像我说的邮挂号信给督导,挂号信是有收据的,对方必须签字,你也可以查询
还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到了第30天你去拿辞职证明。这样做不违反劳动合同法,
30天不用到店里来,你已经有了交接单了。
这要你保存好一切证据就可以了。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单位没有给你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根据第38,46,47条规定,你可以得到每满一年工龄,得到一个月的工资补偿金。
有事你还可以联系我。
谢谢你给了我满意答案,我会尽心尽力为你答疑解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