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我签订合同,员工自我担保,如果干不够一年扣我四百块钱。
1.如果我申请仲裁,是向工会申请还是向法院申请。
2.如果公司少支付我一小时工资的事情我仲裁胜了,是否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提出当时(如果裁胜我当时就不想干了)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在我们的上班时间内规定了三个时间,上午十点到十点十分,下午三点到三点十分,下午五点到五点十分各十分钟为休息时间,不算上班时间。请问这个合法吗?
4,我们在无尘车间工作,我们进无尘车间要要先由便鞋换拖鞋,在到更衣室更换无尘服,然后到车间才开始计算上班时间,而且到车间的时间要比实际上班时间提前五分钟,午饭过后上班也要提前五分钟到车间,且每周二要提前十五分钟上班。我更换工作服装,这个是为公司服务,公司把这个不算上班时间,这个合法吗?
公司太他妈的扯淡了,希望律师帮个忙吧。
在法定休假日公司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支付我的工资,婚假期间应该怎么支付我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