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法,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没有加班费,不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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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6
当然可以。

但是你告了公司之后,还有可能在这家公司干下去吗?
中国的企业现状就是在夹缝中生存,如果足额效纳所得税保险等,就无法营利,无法生存,企业不存在了,工人就会失业,所以现在大啊分公司都不能足额缴纳,因此建议你没事不要和公司弄得太僵。

就算你不打算在这干了,跟公司打个官司,还有我少家企业敢再要你。

因此员工和公司之间尽量用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公司努力让员工挣到钱,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同时员工也要为公司着想,努力工作提高公司效益,公司赚钱了自然就会让员工挣更多钱,哪人企业主也不想做违法的事。
第2个回答  2010-09-16
可以,以上两条你就可以告倒他们了。他们不接受你就到劳动监察大队上访。。。带上你们公司负责人的电话。
第3个回答  2010-09-16
没有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与单位发生争议,可以去当地申请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10-09-16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