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1-06
按照税法和会计制度来说, 开出增票且发出商品,应视同为销售行为成立,并缴纳相应的税费,做如下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产成品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仅仅做销项而不做收入的话,税务所纳税申报数据会产生收入与税金不符的异常提示,即是无法通过审核的)
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出现付款困难,收入取消的话,有两种做法:
1、当月的话,做红冲发票,要求对方退回货物,并将上述分录完全冲回;
2、考虑到今后可能会收到货款,可以预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作为以后非正常情况发生时的保障。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1-06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借:应收帐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1-06
您好,会计学堂陈老师为您解答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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