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个公司工作了七年了,而且一直没有签合同,工资条上是基本工资300元。剩下的全是奖金,这样合法...

我在这个公司工作了七年了,而且一直没有签合同,工资条上是基本工资300元。剩下的全是奖金,这样合法吗?最近要倒闭了,我能拿到补偿金吗?求帮助

1、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福利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等。所以你的主要看你的基本工资和奖金是否低于当地的最低标准
3、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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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2
1、没签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显然是违法的。
2、工资有最低的工资标准,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的工资标准,300元显然低了,也是不合法的。
3、虽然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比如工资条、考勤表,工装、含有你签字或经受的合同或其他文书等等。这要向劳动仲裁委老申请仲裁、
4、针对你的情况,按劳动合同,可以主张自入职一个月后到一年这期间的双倍工资,如果要离职或被辞退,应由七个月(按照你的工龄计算)的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3-12-06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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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