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了自愿离职就退房的协议,但是被辞退是否可以不退房?

我3个月前向单位提出辞职。但是单位不接受我辞职,而是一直反复拒收我的辞呈,一直我实在不能继续等待的,将我辞退。
单位六年前卖给我一套房,但签署了十年服务协议“凡在机关工作不满十年,提出辞职或自行要求调离我单位的,须将住房按原出售价退换机关”,可不可以不退房?
目前我是被辞退,且单位没有收我的辞呈情况下,似乎不符合这个服务协议说的“自愿离开”,可不可以不退房?
谢谢!!!感谢高人帮帮我。

  1、员工被单位辞退,根据不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宿舍作为公司财产,员工以离职,那么属于非法侵占他们财务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构成犯罪。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现规范简称为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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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6
首先,你的叙述有些问题,“但是单位不接受我辞职,而是一直反复拒收我的辞呈,一直我实在不能继续等待的,将我辞退。”公司不能接受你主动离职,而是在三个月之后将你辞退,实在是不明白,这期间你是不是做了什么过激的事情?以致于公司不再挽留你而将你辞退。

一般离职是提前一个月上交书面的离职申请,不管公司同意与否,一个月以后你都可以离开。
至于之前的十年服务期协议,你最好去找律师咨询一下。追问

我是公务员,单位最近离职潮。领导为了阻止辞职,作了规定,离职必须找处长签同意,但是处长如果签了同意就在近三年不给处室增配人员。处长不便签同意。人事处以没有签同意不接收辞呈。我本意是辞职退房,和气解决辞职的问题。但是目前情况,根据协议“凡在机关工作不满十年,提出辞职或自行要求调离我单位的,须将住房按原出售价退换机关”,目前我不符合自行辞职,因单位没接收我辞呈,且辞退我,我可不可以不退房?

追答

单位是否将辞退报告之类的盖章交给你了?你有没有签字?或是你和单位双方已经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除了这个《十年服务期协议》,你和单位有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理论上是成立的,但是你和单位有没有其他的什么协议?都找出来吧,最好是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因你的单位是事业单位,如果这种情况的话,会不会给别的部门施加压力,会对你不利的。

追问

嗯有辞退报告并盖章。
这个协议,不是说必须要服务十年,只是说如果十年之内自动提出离职,就要退房。
公务员与单位没有其他协议的。
律师认为,这个协议确实有点漏洞,辞退的话,可以不退房

追答

嗯,那就好。你得先和单位协商一下吧,如果单位不同意或是强加其他的要求,再找律师也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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