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没经过业主同意可以在小区搞活动吗?

如题所述

应该可以,不用向公安部门申请,又不是搞集会或游行,只是应该向物业部门申请,物业可能会阻止所以写出申请很重要,不要怕麻烦。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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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24
公共区域,物业有管理和经营的权利,物业不需要经过业主的同意,除非业主大会通过租借公共区域必须四分之一的业主同意,不然此事属于物业公司自己内部的事情。就你追问的影响业主正常生活,你可以到物业投诉,若物业不更改,那你可以根据相关影响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相关赔偿。比如噪音超标,报警投诉到环境局,确定超标记录找。物业协商赔偿,找街道办,找法院,要求区域支付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6-24
可以追问

一个月有半个月都是晚上搞活动在小区内,而且是物业把场地给外面的单位用的,

小区内是业主公摊面积属于业主共有的,物业没权利租给别人吧,而且频繁搞活动已经给业主生活安静打乱了

追答

那这个就不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