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面试的时候给我说的工作内容,我自问是做到了,还做了很多杂七杂八的事情,什么都在做。面试的时候说的是试用期没有任务,现在确给我说主要是因为我的业绩没有达到要求,现在让我自己些辞职报告,我就想问下这样的情况公司的做法有问题么?如果现在辞退公司应该承担经济赔偿么?(辞职报告我是不会写的,因为我一旦写了辞职报告,就再没任何机会了)
是啊,我也是这么看的。现在这些个单位就仗着你不懂,给你下套。不想让他那么便宜。
追答电话给当地的劳动纠察,反正也呆不下去了。
追问再问一个问题噢,我在那里上班平常是11个小时,周末是12个小时,一周休息一天。如果按照劳动法上边,是可以追讨加班费的把?
谢谢关注,要是能针我这个情况,来点具体的就最好了,嘿嘿
嗯,谢谢。我不会写的,上面那个追问关于加班费的事情你怎么看?
追答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确实让你加班了而且没给加班费,那么就可以大胆地去要;如果你估计没有任何证据,那么就难了。你有合同,这个很好。
追问之前有人跟我说过,只要是上班时间超过8小时,一星期超过40个小时的,超过的部分统统得算加班。合同上没有写,但是要找证人我还是找得到的。就这么个情况。
追答什么证人能证明什么东西,这些我说不上来。你最好去找个律师什么的咨询一下。总之是得有证据,否则什么都完了。还有,如果打官司,成本如何?如果是想要个说法,那么可以不管成本,打到底。
追问谢谢谢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这个办法倒是可以试试,我就觉得是被过河拆桥,卸磨杀驴了。心里觉得挺难受的。
劳动法没怎么关注过,抽时间得研究一下。
嗯,谢谢!我也是这样子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