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试用期结束一个多月了,当时有签订试用期合同,现在不给转正,反而劝退。还让我自己写辞职报告。

当时面试的时候给我说的工作内容,我自问是做到了,还做了很多杂七杂八的事情,什么都在做。面试的时候说的是试用期没有任务,现在确给我说主要是因为我的业绩没有达到要求,现在让我自己些辞职报告,我就想问下这样的情况公司的做法有问题么?如果现在辞退公司应该承担经济赔偿么?(辞职报告我是不会写的,因为我一旦写了辞职报告,就再没任何机会了)

有问题的。试用期过后可以提出问题不用人,但要给予补偿,不应该写辞职报告,这样成了你主动提出要辞职的了。追问

是啊,我也是这么看的。现在这些个单位就仗着你不懂,给你下套。不想让他那么便宜。

追答

电话给当地的劳动纠察,反正也呆不下去了。

追问

再问一个问题噢,我在那里上班平常是11个小时,周末是12个小时,一周休息一天。如果按照劳动法上边,是可以追讨加班费的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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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7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进行补偿。
4、您自己主动辞职,没有任何补偿。
5、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公司应当依法发放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工资。
顺祝好运!追问

谢谢关注,要是能针我这个情况,来点具体的就最好了,嘿嘿

第2个回答  2011-12-27
你千万别写。写的话他们就有铁证可以证明是你自己要走的,不是他们想赶你走。但也恰恰是从这里看得出来,他们需要这个辞职报告才能赶你走,如果你不写,他们可能会比较难办。追问

嗯,谢谢。我不会写的,上面那个追问关于加班费的事情你怎么看?

追答

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确实让你加班了而且没给加班费,那么就可以大胆地去要;如果你估计没有任何证据,那么就难了。你有合同,这个很好。

追问

之前有人跟我说过,只要是上班时间超过8小时,一星期超过40个小时的,超过的部分统统得算加班。合同上没有写,但是要找证人我还是找得到的。就这么个情况。

追答

什么证人能证明什么东西,这些我说不上来。你最好去找个律师什么的咨询一下。总之是得有证据,否则什么都完了。还有,如果打官司,成本如何?如果是想要个说法,那么可以不管成本,打到底。

追问

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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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12-27
你先打你当地的劳动局电话咨询下,怎么这个公司试用期要三个月?他在这一点上就违法了劳动法。追问

这个办法倒是可以试试,我就觉得是被过河拆桥,卸磨杀驴了。心里觉得挺难受的。
劳动法没怎么关注过,抽时间得研究一下。

第4个回答  2011-12-29
年底了。就是想减少开支辞退你。不签,起劳动仲裁的地方告他追问

嗯,谢谢!我也是这样子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