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期间福利待遇不变,这些是由企业负担的,包括工资在内(自员工发生工伤离开工作岗位接受治疗起工资以基本工资计发)。各地具体执行方法不同,在治疗期间,企业需要垫付医药费用,治疗结束后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需注意要妥善保管诊断证明、发票、费用清单、病历等材料原件!结算的前提是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被鉴定为伤残1-10级伤残,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企业不需要负担。
我在这里简要的叙述一下1-10级伤残待遇及企业责任:
1-4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企业以伤残津贴为基数为受伤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正常享受福利待遇。
5-10级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企业按相关标准给付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详细内容请参照《工伤保险条例》2011新修订版和统筹地区相关《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工伤保险条例》2011新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