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满公司未给转正,如果要辞退我,能获得多少补偿或赔偿金?

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未通知写转正申请,又10天过后被辞退,此情况下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补偿金?如果是让立即办手续是多少?

如果公司能证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要求的,公司是可以正常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公司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追问

不好意思我查不到劳动法,还要再问您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给书面申请就辞退我的话,我能拿到多少补偿,是一个月工资?还是一个半月工资?还是两个月工资?
如果提前30天通知我呢,我能拿到多少补偿?
谢谢!

追答

那还和你的试用期有多长有关,是半年,还是两三个月。我说了书名号《》中的法律规定我的百度空间有,网上也可查,我一般不说用人单位应该给你几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是告诉你们法律规定,让你们知道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我只给你说用人单位应该给你N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反问凭什么,你如何回答。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16
这个不好说,原则上没写转正申请,应该还是在试用期,这个人力资源通知没有很大关系,按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试用期有正当理由辞退,是不予补偿的,但是如果对方没给你买保险,是可以要求补偿保险方面的费用
第3个回答  2019-08-13
跟我的情况类似,合同上的试用期过了十几天然后老板不给转正要开了我,搞到最后我去劳动仲裁了,12月17号开庭。

我签的一年固定期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已查清楚劳动法,接下来就等仲裁了。
第4个回答  2011-12-15
一个月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