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被仲裁委执行的双倍工资算工资吗?

如题所述

未签劳动合同被仲裁委执行的双倍工资,不算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并非是劳动报酬,而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惩罚性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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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0-15
不算工资,是对劳动者的补偿。
第2个回答  2023-10-22
申请的双倍赔偿金属于赔偿,不能计算在工资内。
第3个回答  2023-10-21
属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