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事要求辞职,但是老板说要提前一个月该当咋办?

如题所述

  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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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27
  这是对的,对劳务双方都有好处
  几年来我用过很多大学生做培训工作,这里边大部分都是很优秀的,头一个月他们啥也不会,只能在旁边看,我们照出工资,一个月后他们能独立上岗了,才能真正的创造价值,而作为劳资方,我们也希望他们长久的做下去,但很不幸特殊情况发生了,以下理由供您参考
  1:家里有人做手术了急需要我回去照顾(不得不放型)
  2:就读学校通知我回去实习的几个月,所以不能为您做了(加以同情老板型)
  3:最近身子不舒服做不了了(可怜型)
  4:我不想做了你看着办吧(直来直去型)
  5:你昨天说我了(报复型)
  6:你看我的脸色跟别人不一样(脑残型)
  7:就是做一天你也得付我工钱,不然去告你(李逵型)
  8:这工作太累了,挣钱又少(实在型)
  其实不管他们怎么说,我们心里都很痛楚,我们包吃包住又出钱,她只是学员在旁边当免费学生看了一个月,直接就不做了,既耽误了我们的录用计划,又让我们损失了一个月的时间,你就做一个月也好啊,帮我们带出一个新员工也好啊。这时候我们只是无奈,扣钱会带来一个恶老板名声,放人,一个萝卜一个坑,临时上哪里另找个萝卜去?
  有时想想老板的难处,因为也许有一天你也会成为老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2-27
如果你是正式员工的话按程序是要这样走的,但如果你还在试用期就只要提前三天。你也可以把你的具体情况和老板说说,看他能帮到吗,可能有些工作上的事情要你交接吧。
第3个回答  2012-02-27
没法:这是国家政策是这样的。不过你要是说你至亲去世,要回家,可当天走人。不过你要装起流泪。你要是不会流泪的话,用一点辣子放在眼睛上,就流泪了。
第4个回答  2012-02-27
老板的说法有法律依据,除非你不要工资直接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