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作期间得了癌症,企业该不该赔偿?

如题所述

您好,要看您得的病跟工作有没有关系了,是否构成工伤。
1、合法的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你康复了
公司应安排你能胜任的岗位
如果要解雇你需要对你进行赔偿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如果单位不接受,找仲裁机构
4、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
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5、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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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09
员工如果在工作期间得了癌症,一般来说,企业是不能去赔偿的,但往往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就是职业病,如果是在工作期间患上的职业病而导致的癌症。这还是需要赔偿的
第2个回答  2021-11-09
癌症属于疾病,疾病疾病不属于工伤的,所以公司没有义务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3个回答  2021-11-09
员工如果在工作期间得了癌症,看跟职业病有没有关系,如果跟职业没有什么关系的话,企业是没有赔偿的,因为你自身原因造成的,企业不会给你拿一分钱的。
第4个回答  2021-11-09
员工在工作期间得了癌症,如果不能证明与企业的职业病有关系的话,那么企业是不承担赔付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