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用,想离职但公司不同意?

一天8小时工作时间变为18个小时,且不支付加班费用,我承受不了高强度加班想辞职,但公司以提前30天为由才可以离职我同意了,现在公司由提前30天变为提前3个月,否则要承担全部损失,我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具体而言,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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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24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用,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予补发。
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主张已提供服务期间的经济补偿。
可以即时离职,无需履行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且“现在公司由提前30天变为提前3个月”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
由此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第2个回答  2021-06-23
这个时候你就冷静一点,可以和越级上去说,找一个可以让人理解的理由,不要说加班太多这个,领导都不愿意听这种,自然不会同意。实在协商不过来就打劳动局电话吧,这种小事情公司肯定是不会愿意劳动局插手的,对他没有任何好处,还会处罚,自然就会同意的
第3个回答  2021-06-23
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而不支付加班费,本身就违反了劳动法,劳动者因此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符合劳动法,公司不批准,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诉,公司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4个回答  2021-06-24
该公司的做法严重违法,因同违法而辞职是不需要提前三十天的,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所有超时工作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