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3
可以的,以最后签订一方签字的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2个回答 2019-02-25
可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生效之后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应从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体上签字之日起计算。签字日期与合同约定的日期应是同样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的日期,则应以合同约定的日期为生效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成立、生效,并不代表劳动关系成立,《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劳动关系是从用工之日起才成立。
第3个回答 2012-03-09
可以不一致,以最后签字的时期为生效日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20-02-17
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日期差几天是可以的,签字盖章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