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要降低成本实施裁员,那补偿金怎么赔?

我劳动合同签订的是三年,明年7月份到期,现在上面集团因要减少成本打算裁员,裁员的人数是17个左右,具体通知还没下来。想问问我这情况公司应该补我多少赔偿金?什么情况是按三倍赔偿?什么情况是按工作年限赔?所说的3倍工资是否包含了离岗当月的实际工资?若为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否算是赔4个月的工资?另外若工作满3年续签了劳动合同的是怎么赔?工作满3年没续签劳动合同的但一直在公司上班的是怎么赔?请个位在解答的时候列出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谢谢。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如果你公司裁员没有达到上述标准,你可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如果达到上述标准解除了劳动合同或者未达到上述标准公司和你协商一致,你愿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都要给予你经济补偿。
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如果你工资是当地平均收入的3倍,才会按3被给予你补偿,如果没有达到3倍,你工作了2年4个月,根据法律规定补偿你2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追问

这里说的提前一个月意思是不是说,现在通知我,然后到下个月底走人,下个月给予实际该发得工资然后加2个半月的赔偿金?

追答

对的!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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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6

第2个回答  2011-11-24
从入职起计算,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没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再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里没有三倍赔偿 ,最多是二倍,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和不按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赔偿追问

是二倍工资 是否加上我实际该发的当月工资呢?比如我11月低离职,那是该付我2个月的工资还是3个月的工资呢?

追答

二倍包含你当月的工资
从你入职开始计算,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也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
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追问

我们10月份的工资也没发的,现在11月底快完了,通知未下来,我在公司工作了2年5个月,这样算得化,我该得到几个月的工资呢?

追答

得二个半月工资

追问

不是吧 那我的10月份和11月份的工资就没有呢?这样太不公平了,这样看来不是我没得到补偿,只是发我该得的工资。

追答

这是你赔偿 ,工资是工资
你实际工作日的工资单位要照常发
如果解雇你,二个半月是赔偿的标准

追问

另外这赔偿的标准 是否根据我每个月实际的工资标准发?意思就是说我工作的时候月工资是2000赔偿我时候也是按这标准?还是按当地的人均月收入标准来?

追答

赔偿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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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12-09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第一款进行经济性裁员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规定的程序性要件和实体性要件,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1-24
赔2个半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