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同在一单位工作,丈夫已是副科级实职,妻子再任副科级虚职,根据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是否应形成任职回避?

根据公务员法第68条第1款之规定,夫妻隶属于同一领导,是否一方不能升任副科级?

要看具体职务的,像办公室主任,财务,监察肯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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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9
没有把 要看所在部门及职务而定。没什么妨碍
第2个回答  2011-08-22

第3个回答  2011-08-19
没有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