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夫妻同是公务员,同在一单位,丈夫会计机构的负责人,妻子是否能当审计机构的副职,如果要回避,是什么规定的

如题所述

必须回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七十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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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10
不用回避,国家没有这项规定.妻子可以当审计机构的副职,只要是按规定不善离职守就行.